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以下简称《15条措施》),现就《15条措施》出台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论述。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经广泛调研、借鉴经验,全面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15条措施》。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一体推进产业强省、企业兴省、就业稳省,着力加强政策保障、岗位挖潜、服务助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坚持“四个聚焦”,一是聚焦目标任务,立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一总体目标,突出推动就业扩容、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二是聚焦部门联动,通过建立就业影响评价、资金支持保障、多部门协调推进等机制,压实责任,凝聚多方合力。三是聚焦岗位需求,分类挖潜扩容,强化落实落地,保障就业岗位供给。四是聚焦问题导向,完善就业工作体系,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
三、主要内容
(一)建机制,突出就业优先。在就业影响评价机制上,明确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就业影响评估;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压实县以上地方政府责任,建立就业创业评价激励机制。在资金支持保障机制上,强调加大就业资金保障统筹,发挥金融对稳就业、扩就业的支持与引导作用,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支持。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上,发挥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同推进产业、企业、就业联动,建立部门间岗位挖潜扩容会商机制。
(二)抓重点,突出县域经济。聚焦农业强县促就业,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强化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岗位拓展,推广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一县一业”项目式培评和培育特色劳务品牌。聚焦工业大县促就业,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就业带动力。聚焦文旅名县促就业,围绕全力打造“旅居云南”品牌,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定期发布特色旅居目的地及重点招商项目,因地制宜开发城镇旅居、养老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新就业岗位。聚焦口岸强县促就业,依托“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培育和吸引一批重点类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加强口岸功能提升、智慧口岸建设带动当地就业。
(三)强支撑,突出服务支撑。围绕“创业云南”品牌打造,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推广普洱“创业之城”特色模式,鼓励引导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提升带动就业成效。围绕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供需匹配。围绕技能提升培训,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产业等技能提升专项,提升就业能力水平。围绕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政策性岗位招录,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提升就业服务效能,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落实好就业援助机制,稳定重点群体就业。
(四)防风险,突出应急保障。市场化岗位挖潜扩容方面,强调挖潜扩容,把岗位创造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培优扶强力度提升吸纳就业能力,围绕“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增加就业岗位,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方面,注重发挥“以工代赈”项目作用,加大基层项目岗位开发力度,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护林、道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提升对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能力。就业预测预警方面,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群体、企业监测。合法权益维护方面,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治理欠薪等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和多部门联合约谈等机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