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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5-12-19 作者:王海涛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12月17日,辽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十四五”即将圆满收官、“十五五”即将开启的重要历史节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25年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为做好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全省法院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五个必须”重要要求和“八个坚持”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线,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法治轨道上助力做好重点领域风险处置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坚持更高水平司法保护、坚持刀刃向内整治顽疾、坚持发挥打击保护服务效能、坚持进企业法律服务,助力我省营商环境在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破产、涉外、环资等专业化审判,提供精准有效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依法提供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要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不断推动自身工作高质量发展。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加强“管理、改革、科技、基层、素能”等重点工作,保持审判质效趋优向好态势。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严把案件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守住安全底线,依法稳妥做好涉及工资发放、供暖、账款支付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交流发言,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