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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鹤岗市总河湖长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8月1日,2024年度鹤岗市总河湖长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近期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新时代治水管水的政治责任,护好河、管好水,努力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委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将其作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一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兴水治水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推动鹤岗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要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要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加强取用水管理、生态流量调度和地下水管控,全力提升水资源管理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要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常态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强化河湖岸线保护,确保行洪安全。要加大侵蚀沟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河湖保护行动,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要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创建任务。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保证,切实拧紧责任链条,持续强化督导考核,不断凝聚护水共识,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会议强调,当前鹤岗市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全面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传达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审议《鹤岗市落实省总河湖长会议主要任务工作方案》,听取相关单位汇报。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8/202408/c00_317569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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