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籍明泉)7月24日,我市分别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试行)》,经综合研判,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7月24日17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命令指出,此次过程降雨分布不均,强降雨时段为24日傍晚到夜间,降雨时局地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相关县(市、区)和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适时启动暴雨灾害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强降雨天气防御应对工作。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24日下午到26日,我市大部分地区有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同时,受第3号台风“格美”登陆及北上影响,27—29日,我市将有一轮强降雨过程。经会商研判,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7月24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