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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发布时间:2023-11-0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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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治理项目逾1500个

  近日,南宁市财政部门向各县(市、区)下达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本级补助资金5500万元,并安排市本级资金100万元奖励2022年度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村庄环境实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有效加强。据悉,南宁市自2011年起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至2023年共实施治理项目1518个,随着这些资金下达和项目持续推进,预计至2023年底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21.4%以上,有力促进了全市乡村生态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直以来,南宁市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擦亮美丽乡村生态底色。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统筹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重点流域沿岸治理的项目进行布局和倾斜,支持群众积极性高、工作基础条件较好、治理效果提升明显的地方优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力量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为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南宁市财政局通过统筹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有效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其中市本级补助资金比例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同时,鼓励县(市、区)财政部门积极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还会同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农户通过落实用地、投工投劳、以工代赈、出资建设等方式积极投入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市级补一点,县(市、区)、开发区出一点,群众投一点”的“三个一点”投入机制,最大限度拓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来源。

  此外,南宁市财政局还积极支持建立可持续的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安排市本级资金100万元奖励2022年度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的马山县、隆安县、宾阳县,鼓励各县(市、区)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 韦静 通讯员 李晓烨 覃思悦)


原文链接:http://gx.wenming.cn/sxdt/202310/t20231030_66903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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