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磋商项目为民政厅机关一般性谈话室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民政厅。现对该项目采取磋商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政厅机关一般性谈话室改造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按照纪委监委标准谈话室的建设要求,对现有谈话室进行拆改,对谈话室墙面、地面、桌椅、门窗、电源、卫生间等进行提质改造,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等。
3.项目预算:16万元
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11月11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民政厅(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领取。
领取磋商邀请文件时须下列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资格不得转让。)
注: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四、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民政厅(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磋商人不予受理(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1月19日9:00-10:00)。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申请文件。
五、联系方式
磋商人:四川省民政厅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84423026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