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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2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中共海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至12月,八届省委第六轮巡视第六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5年2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思想共识。省民政厅党组始终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对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通过召开厅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厅主要领导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厅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认领整改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各处室(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发挥示范作用,全厅党员干部增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意识,形成上下联动、通力配合的整改合力,切实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突破口”。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整改闭环体系。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双牵头”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整改部署、进度把控和质量把关,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专题协调解决政策衔接、资源调配等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办公室、整改工作联络组作用,加强日常组织协调、整改进度跟踪和信息汇总,每月召开专班会议通报进展、研究举措,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专班统筹推进、处室具体落实、纪检全程监督”的四级责任体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三是坚持统筹结合,推动以巡促改促治。厅党组坚持系统思维,将巡视整改作为“牛鼻子”工程,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民政领域专项整治有机融合、一体推进。通过以巡视整改牵引专项整治靶向发力,以专项整治成效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学习教育巩固作风养成,形成“查改治建”闭环体系,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民政服务质效的强大动力。殡葬管理方面,指导各市县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取消收费项目75项、降低收费标准119项,优化服务流程120项;社会救助领域,指导市县民政部门对城镇以及农垦居的居民开展排查,落实特困人员应纳尽纳,全面排查全省744个社区居委会(含农垦居),将325名城镇(农垦居)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符合其他低收入人口认定和临时救助条件的1091人分别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养老服务方面,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落实各项老年人福利制度,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促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出台《海南省“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扛起第一责任,全面深化思想认识。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厅党组书记和厅长始终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厅党组会、整改工作专题会上多次强调,要把巡视整改与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紧密结合,明确“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整改成效直接影响群众对自贸港建设的获得感”,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靠前指挥调度,狠抓整改落地见效。厅党组书记和厅长带头认领“推动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乏力”“落实殡葬改革成效差距明显”“未能有效发挥服务类社会救助效能”等5个急难关键的整改任务,带队赴三亚、儋州、琼海等市县开展专题调研,对殡葬服务管理政策制度不健全、社会救助应纳未纳等具体问题,指导相关处室研究解决方案,有效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推动建立“问题-措施-成效”闭环链条,确保整改按节点推进、高质量完成。

  三是突出特色创新,推动整改提质增效。结合自贸港建设和民政工作实际,厅主要领导提出“整改要出实效、更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出台《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提高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上线殡葬阳光服务平台,实现殡葬服务项目和价格“一网展示”;指导临高县按照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统筹推进的思路,聚焦设施建设、管理机制和制度保障等重点,积极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顺利通过民政部中期评估验收;以“政府引导、多方组织、全民参与”的思路,推动全省建成238个民政服务站,有效解决村社发展实际困难和群众急难愁盼救助需求,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殡葬改革推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整治殡葬乱象。一是规范殡葬服务管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市县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开展经营性公墓成本核算,推动全省经营性公墓降低收费标准;指导各市县完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业务办理;上线殡葬阳光服务平台,公布殡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破除殡葬服务信息壁垒,规范殡葬市场收费行为。二是加强行业监管。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13个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意见,正在办理会签;指导各市县按照“一案一策”,分层分类推进殡葬设施违规占地问题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违规销售墓穴、建设超标准墓穴等行为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倡议书、制播宣传视频、在殡葬服务机构投放公益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节地生态安葬。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建章立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海南省公墓管理办法》《海南省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办法》等政策文件;指导市县制定殡葬收费、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等政策文件,构建更加完善殡葬政策体系。

  2.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将“公益性公墓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纳入市县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殡葬项目月报制度,压实市县责任。加快推进27个在建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10月中旬,三亚市、万宁市、文昌市、五指山市已完成殡仪馆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澄迈县、临高县、屯昌县、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等多个市县积极谋划新建公益性公墓项目,全省66个殡葬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十五五”重大项目清单。

  (二)关于“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推动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截至2025年9月,向市县推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10批7.7万条,指导市县及时核实预警信息涉及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二是加强分类指导。通过印发通知、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调研等方式,指导市县全面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并落实相应的救助帮扶措施。截至2025年9月,全省认定低保对象18.6万人、特困人员2.8万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6万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1.3万人。

  2.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加强与省级专项救助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邀请省级专项救助部门召开座谈会,就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交流。联合省教育厅等9个部门印发《关于构建多元参与“大救助”格局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梳理形成海南省低收入人口救助补助政策清单。

  3.推动社会救助服务转型。一是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指导。指导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海棠区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初步形成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并指导其他市县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截至2025年9月,各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资金4934万元,累计为56万人次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二是提质增效,夯实精准救助基础。通过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广泛展播政策宣传视频、科学设置救助引导点与救助引导牌等方式,拓宽救助渠道。三是拓展外延,深化关爱服务。积极联动社会组织、(乡镇)村委,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关爱服务活动。四是联动协同,构建全域保护网络。着力打破信息壁垒,与教育、公安、团委等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强化省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动。五是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流程。印发《关于接领护送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乡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救助业务工作流程。

  (三)关于“养老服务事业短板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政策制定执行。一是推进全省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整合共享。建设全省统一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将海口等8个市县(区)已建成平台的数据资源导入新建平台,最大程度实现数据共享,避免资源浪费。二是出台省级养老服务改革文件。起草《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期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高位推动市县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政策规定。

  2.加快推进社区养老发展。一是完善公建民营政策。正在修订《海南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提升公办养老服务质量,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二是推进社区养老设施配建与模式推广。推动新建居住区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通过改造提升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将养老服务覆盖到周边社区,推动具备条件的居住区在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项目中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摸清底数并推动制定配建细则。对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与住建、资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实施细则。

  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出台实施意见。2024年12月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海南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和招聘力度。截至2025年9月,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共有养老护理员1500余人,较2024年增加约100人,其中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人员占比提升至12.9%,具有医师、护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占养老机构整体工作人员的比例提升至18.8%。

  (四)关于“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统筹推进儿童福利保障。一是建立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低保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自2025年11月起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2210元、1700元。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儿童工作的通知》,指导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制定出台成年孤儿安置具体措施,建立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儿童、成年孤儿安置的长效机制,2025年为6名成年孤儿发放一次性社会安置补贴,为2名成年孤儿申请到2套公租房。三是2025年安排省级资金200万元支持澄迈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制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指导相关市县采取合作运维、公益创投等方式开展儿童关爱服务,2025年以来,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关爱帮扶9万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43人次。

  2.关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一是推动将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纳入2025年省级民生实事,统筹省级资金2000万元,支持市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康复服务从业人员466人,为2500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康复服务17万人次。二是指导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对巡视指出的低保精神障碍患者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规稳妥予以关爱帮扶。三是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对低保和特困户中精神障碍、重病、重残和高龄独居老人等4类特殊困难人群进行重点摸排,为1174名特殊困难群众解决住房、生活等方面问题。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做好低保、特困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重病重残人员以及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

  3.加强特殊老年人关心关爱。一是结合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全省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全面了解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效果的运用情况和满意度。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完善探访关爱措施,督促市县全面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三是指导临高县民政局对巡视指出的特困老人基本生活情况进行核实,并依规开展关爱帮扶。

  (五)关于“统筹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四强”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修订《海南省民政厅厅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二是常态化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探索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小切口”立法,净化社会组织生态。三是健全完善社会组织赋权赋能措施,举办“公益海南”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四是印发《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

  2.多措并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强化法规学习。编发慈善方面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对省、市(县)602家慈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全员培训。二是强化综合监管。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对295家社会组织实地检查,重点纠治党建弱化、内部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不严等问题。三是强化支持引导。对慈善组织救助帮扶对象信息进行汇集、比对,精准覆盖帮扶对象,对全省67名困难学生进行救助。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全省11个市县设立社区基金53个,募集资金1500多万元,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一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的路径和支持政策。推动全省新增地名文化保护类社会组织1家,8家现有组织完成业务范围变更,6家通过分支机构备案开展工作。动员7家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7个地名文化相关项目。二是联合社会组织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工作。联合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等10个社会组织,在7个“乡村著名行动”试点村开展“党建+地名文化”活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发布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的倡议书,开展5次宣传活动,在海南日报客户端刊发3篇报道,传递政策导向,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参与。

  4.精准指导福彩机构配置。一是设立福彩管理专岗。2025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未设机构的12个市县均配备市场管理员,由省福彩中心聘用并管理,配合属地民政部门开展工作。二是持续开发销售网点。截至2025年9月,未设机构的12个市县网点数量为736个,同比增加98个;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59亿元,同比增长23.84%,实现网点数量和销量“双提升”。三是积极开展营销活动。截至2025年9月,全省开展22场特色营销宣传及公益路演活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品牌形象;全省累计销售福利彩票6.97亿元,同比增长19.7%,增幅位列全国第一。

  (六)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以案促改”作用发挥。一是加强案例收集。收集完成《2024年全省民政系统“四种形态”处理情况统计表》《2023年至2025年海南省民政系统违规违纪受到处分处理情况统计表》,有效支撑案例教育开展。二是深化案例教育。结合专题读书班、警示教育会等,学习典型案例,剖析反面案例;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主题展和“中华好家风”主题展览馆等,增强教育实效。三是注重作风建设。结合学习教育,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深入市县进行调研、开展“以下看上”问卷调查、加强重点人群廉政引导等方式,推动解决民生领域问题。

  2.解决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一是深入推进殡葬专项整治,对殡葬领域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治,截至2025年10月中旬,共排查发现596个问题,完成整改558个,完成率93.6%;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纪委、公安等部门立案查处300余人。二是提升兜底保障水平,通过强化资金保障、提高低保标准、按照足额发放社会救助金等措施,有效提高社会救助质效,先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01亿元。

  3.稳妥推动项目建设。一是印发《海南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二是积极督促市县做实做细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用地选址等前期工作,提高储备项目的成熟度。三是拟编制“十五五”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指导海口市民政局提速琼北区域性儿童福利院建设,督促儋州市民政局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截至2025年10月中旬,琼北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项目全部建筑主体均已封顶,正在开展各建筑单体室内装修及水电施工;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项目已完成总工程进度65%。

  (七)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持续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建强纪检队伍。注重人员专业搭配和梯队建设,通过补选机关纪委委员优化结构,有效融合审计监督、督察督办、财务监督、纪检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履职尽责的若干措施》,每季度开展业务培训,选派骨干参加各级培训,组织旁听庭审,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紧盯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印发《2025年岗位责任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精准防范风险;印发《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年初部署、年中分析”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年中分析会,签订承诺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三是深化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联合市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讲纪律党课,调研推动民生实事;常态化剖析反面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9部,面向年轻干部、新提拔晋升、关键岗位人员以及领导干部家庭成员开展廉洁教育,参观教育基地,督促整改巩固成果。四是抓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厅本级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复核,在领导干部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提示》,对填报的干部再次进行书面提醒,避免出现漏报少报现象;印发《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范管理的措施》,增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不断深化监督效能。一是健全监督机制与制度体系。制定《日常监督工作清单》,规范监督事项;出台3份“监督一张网”规范性文件,明确管理标准与动态要求,为平台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能力建设与平台应用。通过邀请专家辅导、派员参训,提升干部的平台操作能力;平台办件量同比增长明显,截至2025年10月上旬,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民政领域专项整治等任务,精准办件170件,有效推动民生问题解决,释放监督实效。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举办两期2025年民政工作会议暨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在民政工作会议上部署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同抓作风建设同部署、同推动。四是按计划对调整岗位的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通过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2名同志任职以来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

  (八)关于“党的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一是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关于老龄工作学习问题,厅党组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收集整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有关老龄工作新闻报道摘编,并于2025年4月18日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省老龄委召开2025年省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工作要点》,并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实施。三是积极推动整合改革省社会福利中心职能,已向省委编办报告我厅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建议,建议将我厅“民政事务管理发展服务中心(老龄、养老服务、儿童收养、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职责)”纳入全省整体改革方案。四是规范下属单位外聘人员招聘管理,严格把好编外聘用人员“入口”关,修订《海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五是对省福彩中心内设机构人员岗位进行调整,编外人员不再担任部门负责人、财务等重要岗位。

  2.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一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厅党组严格落实会议规定,深入推进机关党委工作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会议均由书记主持或委托常务副书记代为主持。二是建章立制,全面规范党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共海南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资料管理移交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系统规范主题党日、议事决策和党建资料管理等工作。三是严格督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行“月提醒、季督查”机制,截至2025年10月中旬,下发10次月度提醒、开展3次季度督查和通报。针对6个支部会议记录遗失以及3个支部存在的具体问题,均责令作出说明和承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九)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持续推动重大事项建设。通过“监督一张网”、实地督促指导、发函督促等方式,切实压紧市县相关部门责任,指导三亚市民政局加快海棠湾敬老院(一期)项目建设,督促儋州市民政局加快海南西部(儋州)殡仪中心、兰洋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雅星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3个项目建设。海南西部(儋州)殡仪中心项目于2025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海棠湾敬老院(一期)项目于10月投入使用,另外2个养老服务项目正持续推进。

  2.加强干部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海南省委关于高质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掌握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二是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印发《海南省民政厅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三是启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重点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交流,及时研究在同一个岗位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分阶段、分批次开展轮岗交流。

  3.补齐厅管社会组织党建短板。一是组织实施“1+1+N”活动,8家社会组织党组织牵头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携手共建绿美自贸港”“传承红色基因凝聚爱心力量”等8次党建活动,共86个党组织305多名党员参加活动。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升行动,开展学习教育及推动落实“两个覆盖”专项行动。三是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举办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多次组织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成员,深入所辖社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校准数据,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熟一个、建立一个。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把巡视整改与服务国家战略、践行民政“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核心职责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将整改成效体现在兜牢民生底线、提升治理效能、服务自贸港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在狠抓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推动问题见底清零。在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厅党组将定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动态掌握整改进展,确保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将逐一梳理症结堵点,针对性制定攻坚措施,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难度大的事项,实行“一对一”跟踪督办,定期调度进展,对推进缓慢的及时提醒预警,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约谈问责,倒逼整改提速。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审议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形成闭环链条。落实整改成效评估机制,阶段性检查整改质量,对未达预期的重新研究调整方案,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推动所有整改事项落实落地。

  (三)在服务自贸港大局上持续用力,彰显民政担当作为。紧扣海南自贸港建设“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将巡视整改与民政重点工作深度融合。聚焦“封关运作”背景下的民生保障,持续发挥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资金奖补机制引导作用,推动市县加大公益性公墓谋划和建设力度,实现公益性公墓布局均衡,基本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安葬需求;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出台有关办法,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和孵化培育,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专业性规范性等方面,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等主体权责,加强多元协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修订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完善收入和财产认定条件,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大力推进社区慈善发展,打造品牌慈善项目,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

  (四)在巩固整改成效上持续用力,构建长效治理格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完善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的长效机制。加强全省民政系统制度集成创新,结合海南自贸港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推动整改成果与制度创新相衔接。强化整改与监督的贯通联动,将整改情况视情纳入内部审计、专项督查范围,坚持定期跟踪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复、责任不落空,以整改实效推动海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自贸港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300153;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省民政厅;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bgs_mzt@hainan.gov.cn。

  中共海南省民政厅党组

  2025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mz.hainan.gov.cn/smzt/zwdt/202511/566a2dcdbbe94c75b106f7910bdd7734.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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