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发展社区慈善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改的《慈善法》第九十六条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从2022年开始,长沙市在全省率先推动发展社区(慈善)基金,探索形成了社区慈善发展的有益经验。出台《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区慈善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助于规范发展我省社区慈善,推广社区慈善“长沙经验”,推进社区慈善工作。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共四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工作机制、主要内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社区慈善总体要求。《意见》提出,全省社区到2029年基本形成工作机制健全、慈善氛围浓厚、慈善活动丰富、基层群众受益的社区慈善发展良好格局。总体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规范管理、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推进。
二是明确社区慈善工作机制。《意见》明确了社区慈善的工作机制,要求明确社区慈善实施主体,设立社区慈善运行机构,建立社区慈善清单,打造社区慈善服务阵地,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实施社区慈善项目,链接社区慈善资源。
三是明确社区慈善主要内容。社区慈善活动聚焦社区发展中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主要包括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老年人关爱、儿童关爱、突发事件应对、环境保护、弘扬慈善文化、志愿服务和其他公益活动。
四是明确社区慈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队伍建设,严格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