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为进一步增强兵团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于2025年9月18日12时在辖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试鸣范围
兵团各师市。
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