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事项及标准、频次上限的通知》(国烟办法〔2025〕132号)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xinjiang.gov.cn/xinjiang/tzgg/202508/fd17a7194c824b5e94954fec9e3f46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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