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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加强定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与监管

发布时间:2025-09-1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日喀则9月13日电(记者 马晓艳 旦增嘎瓦)灾后重建资金承载着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深切关怀,承载着社会各界的爱心与期望。日喀则市加强对定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保障与监管,有效防止资金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日喀则市建立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机制,编制《自然灾害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含定日 6.8级地震灾害)》,制定《日喀则市定日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日喀则定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各环节的规范和要求,为资金监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依据。

  据了解,在资金分配环节上,日喀则市根据受灾情况的严重程度、受灾群众的数量、恢复重建项目的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确保资金向受灾最严重、最急需的地区倾斜;在拨付环节上,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拨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拖延、不截留。

  同时,日喀则市还积极做好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调度资金使用明细和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数据的详细分析和比对,清晰掌握资金的流向和使用进度;通过实地查看项目现场,与施工人员、受灾群众交流,了解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并符合建设进度;充分利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掌握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xizang.gov.cn/xwzx_406/dsdt/202509/t20250914_499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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