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21〕14号),依据《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办法》(黑工信信发规〔2023〕1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省工信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申报方式为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市级工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市(地)工信局负责受理本地区企业申请,可采取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充分掌握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平台实际运营等情况,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函,汇总后一并报送至省工信厅。
具体名单可登录省工信厅网站查询:
https://gxt.hlj.gov.cn/gxt/c106958/202509/c00_318722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