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海燕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9月23日至2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上海市燃气条例(草案)》等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会议决定将《上海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了关于本市新时代侨务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等情况的报告的说明,以及关于2024年度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202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推进“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报告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陈靖、徐毅松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