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伍 欣)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用地保障、优化设施资源配置、加强资金支持、建强人才队伍、发展养老金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等6方面明确具体措施。
在强化用地保障方面,《若干措施》强调,优先供应土地和降低用地成本。各地要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在优化设施资源配置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抓好闲置设施利用,配足用好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将具备条件的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机构。新建居住区应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居住区应充分考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配套设施用于发展嵌入式综合性养老机构。
在加强资金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运营、支持消防设施改造、鼓励参加综合责任保险、落实税费等优惠政策。
在建强人才队伍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落实从业补贴制度,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协同培养模式。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在发展养老金融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化养老机构保险保障。
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了压实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解读、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