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孜州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754元/月。与调整前相比,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增长6.5%、8.8%。新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自2015年起,州、县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已连续10年提高全州城乡低保标准。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优化和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让全州18余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